| 合法房屋强行被拆葫市建委赔偿53万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2:59 华商晨报 | |
|
晨报葫芦岛讯(记者 杨菊凤)“祖上留下来的房子怎么能是违章建筑呢?”在房主的责问中,两栋房子还是被夷为了平地。 1月9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葫芦岛市建委赔偿被城管部门强行拆除的房屋主人总计53万元。 葫芦岛市市民李文华和女儿分别从李文华的父亲手中得到了两所房屋,这两所房屋是从李文华的祖父手上继承下来的,都有房产执照。2001年葫芦岛市开展大规模拆除违章建筑行动,由于房照一时找不到,葫芦岛市城管部门将两所房屋强行拆除。 房屋拆除后,李文华在废墟中找到了房照,于是便持房照将葫芦岛市城管部门的上级———葫芦岛市建委告上法庭。诉讼中,葫芦岛市建委声称李文华所出示的两个房照是假房照,并且还让法院委托葫芦岛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给房照作了鉴定。鉴定结果说房照是假的,但是房屋产权监理处却有两所房屋的登记档案。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认为,李文华和其女儿的房屋是合法建筑,判决葫芦岛市建委对房主进行赔偿。葫芦岛市建委不服判决上诉,中级法院判决葫芦岛市建委向李文华和其女儿赔偿37万元和16.75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