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供电公司停电催费惹官司 用户状告索赔一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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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09:34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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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黄某状告武汉供电公司“违规停电”一案:7日在江岸区法院开庭审理。居住在桥口区丰竹园小区的住户黄某诉称:去年8月5日上午:武汉供电公司停止对他供电,打电话咨询才知道是“欠费停止供电”: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称只有先交清电费后才能恢复供电。次日上午11时:他在交清了所有费用后才得以恢复供电。 去年11月:黄某一纸诉状将武汉供电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武汉供电公司向他赔 在庭审中,黄某阐述的告状原因是供电公司“违规停电”。他认为供电公司没有正确履行催交电费的义务,才导致自己逾期未缴纳电费。他虽有欠费,但不具有应中止供电的情形,而且供电公司实施停电的程序不符合《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供电公司“违规停电”行为违反了双方电力供应合同约定,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 供电公司的两位辩护律师没有针对是否违规停电作过多辩解,他们称黄某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去年8月5日供电公司确实停过黄某的电,单位年底忙于结算,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延期审理。 对此黄某称,当日通过电话询问,接待员说他们有录音,他已经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调查取证。 庭审中,原被告除就具体事实争辩之外,还展开“诚信”之争,互相指责对方“缺乏诚信”。 武汉供电公司称,用户用电交钱是天经地义的事,黄某不及时缴费已“缺乏诚信”,还诉至法院很难理解。黄某则称,他向供电公司反映问题、投诉后,该单位曾经还派人对停电行为向他道歉。现在却不承认有停电行为,这种出尔反尔的言行显示对方“毫无诚信”。 黄某还说,告状只希望通过诉讼提醒供电部门,实施停电催费务必做到程序合法。该案的发生是供电部门老观念所导致,供电部门不应该仅是“供电局”到“供电公司”牌子的转变,更多的应该是服务理念的转变。 据悉,此案不日将继续开庭审理。:(来源:新闻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