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警方试行新办法 所有犯罪活动都可举报领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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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8:44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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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尹来 通讯员 龚宣)从今天起,向警方提供破案线索获取奖金的范围,将从以前的某一具体案件扩大至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德明昨天宣布,《广州市公安局举报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从今天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举报者的奖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各区审批万元以下奖金 据了解,以往公安部门对违法犯罪的举报悬赏,多是针对某一类违法犯罪案件甚至某一宗具体案件而进行。而这次推出的举报奖励办法,包括了各个公安业务部门,举报范围也涉及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线索作用的大小给予举报人精神和物质奖励,奖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但有特殊贡献的不受此限。1万元以下的奖励金额将由区级审批组进行严格考核后予以颁发。 举报渠道多样化 《办法》规定,举报人可使用多种途径举报,包括“110”、互联网及信函等,也可以直接到违法犯罪举报中心或向其它公安部门、民警举报。但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案件受害人及近亲亲属举报的不在受奖之列。 广州市公安局和各区分局、县级市局目前已设立了违法犯罪举报中心,受理举报人的举报,并负责对举报内容的登记、移交、管理、督办、回复等工作。张德明再三强调,公安机关将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保障举报人的安全。 破案10日内发奖 该《办法》规定,奖励一般在案件破获、查处或逃犯抓获后7-10日内进行。多人共同举报的,奖金将酌情分摊。两人及以上分别举报同一违法犯罪行为的,按时间为序,奖励最早举报人。举报时间虽然在后,但线索或证据更为重要的,也应予以奖励。 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在受理举报之日起15日内将查证情况通知举报人。对于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举报人须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领取奖金,领取方式包括直接领取、委托他人领取、凭个人代码领取或汇款等。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者要按国家有关税务规定纳税。 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及其组织举报的,适用本办法。 相关专题:关注广州治安状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