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检察机关推出20条便民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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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01:55 时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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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主任记者 赵桂华)昨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承诺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便民20条措施从即日起全面实施。告知卡帮您维权 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在首次接触诉讼参与人时,明确告知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同时全省将统一制作权利义务告知卡,发放给诉讼参与人。检察长接待日现场办公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从即日起每月第一周的周五将由主管检察长接待前来检察院上访、申诉 一些举报失实或纯属诬告、错告,给被举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带来不良影响,为了消除影响,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行“正名制”,由办案部门在一定范围内为被举报人澄清事实。据了解,此前全省已有7个市院推行了正名制,全省共为17个被举报人正名。当然那些捏造事实的“举报人”也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办责任制不推诿 当事人或者其他群众就有关事项进行询问时,第一个接待的检察人员负责引导和明确解释、回答,对不属于自己接待的,该检察人员将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接待,不得推诿。首次推出听证制度 今后对复杂疑难的刑事申诉案件,检察机关将实行公开审查制度。邀请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等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将办案过程和处理结果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 20条便民措施中还有对生活困难的提供无偿检察技术援助等。 为方便人民群众举报,省人民检察院特设立自动受理举报电话系统,举报电话:86232000;超期羁押举报电话:86686520;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8668653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