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蓝带”原董事长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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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4:52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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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1月7日电广东蓝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允忠,因对珠海蓝带啤酒城的经营管理严重不负责任和用人不当,以及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近日被广东省肇庆市纪委、市监察局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的处分。 经查,1994年11月,时任蓝带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的刘允忠出任珠海蓝带啤酒城董事长,总经理由社会人员刘某担任。期间,刘某伪造印章、冒充刘允忠签名,多次 刘允忠每年都收到啤酒城的财务审计报告,不但没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顿,反而在知道刘某采取不正当手段贷款的情况下,于1999年8月17日给珠海农业银行出具委托刘某贷款760万元的《授权委托书》,并将授权贷款的有效期追溯到1998年1月1日,使刘某违法贷款、直接损害蓝带集团利益的行为合法化。 2000年7月,啤酒城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查封而停业。经审计清算,蓝带集团的实际经济损失共达1800多万元。 1995年3月,刘允忠未经蓝带集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擅自同意以1比8.48的比率经肇庆市外管局调剂了50万美元给肇庆市化工进出口公司,而化工公司只支付了236万多元人民币(折合28万美元)给蓝带集团,尚欠22万美元。 同年11月,刘允忠未经蓝带集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指使财务部有关人员将110万元人民币转入某公司后再转给化工公司。蓝带集团借给化工公司的22万美元和110万元民币,至今都无法收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