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怀忠不服判提出上诉两个半月后将有最终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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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9:04 东南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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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日下午获悉,在济南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29日对王怀忠一审作出死刑判决后,王怀忠于2003年12月31日提出了上诉。 当晚,记者与王怀忠案一审首席辩护律师王亚林联系上,王亚林说:“我已不代理此案了。”同时记者与王怀忠的另一辩护人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新联系时,于律师告诉记者,他尚未接到王怀忠家属的委托,恐怕也不代理此案了。王怀忠一案重大、复杂,王怀 根据我国法律,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审结,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有法定许可的特殊情况可再延长一个月。这样,王怀忠案最后将作何判决,最迟将在两个半月后水落石出。 去年12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怀忠是改革开放以来,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第三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王怀忠系安徽省原副省长、安徽省九届人大代表,曾任安徽省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阜阳地委书记、阜阳市委书记。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王怀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先后16次非法收受杨晓明、相坤等人人民币236万元、澳币1万元(折合人民币6.1万元);先后4次索取倪超、李洲等人人民币27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一审法院认为,王怀忠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及危害后果均属特别严重,而且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百般狡辩,拒不认罪,态度极为恶劣,应依法严惩。� 作者:安徽商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