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人才工作决定:产权激励机制进入我国分配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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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15:27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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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孙承斌张景勇)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产权的概念之后,人才工作决定明确提出,要“探索产权激励机制”。权威专家指出,这是我国分配激励领域中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加大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和保障的客观要求。 专家认为,探索建立产权激励机制,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制度不仅体现一般劳动的价值,也体现现代产权制度中与各类人才创造性劳动相关的人才资本产权(包括专利、商 据介绍,近些年来,我们在产权激励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在少数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探索试行了经营者年薪制、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股票期权制等多种分配激励形式。但是,目前我国产权激励机制还很不成熟,很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 探索建立产权激励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和不断探索,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专家认为,推进这一工作要把握以下三个重点: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期权股权激励;探索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的有偿转移制度;探索建立产权激励机制也需要法律保障。(完)(来源:新华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