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警方每月两次定期实行新闻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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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20:50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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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1月5日电(记者程红根)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5日宣布,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今后每月5日、20日,将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公布全市社会治安情况及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 为加强新闻定期发布工作的领导,郑州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由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民庆任组长的“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制 今后每月5日、20日,郑州警方将在市公安局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按发布内容性质重要程度,分别由市公安局第一、第二或常规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和公众公布:全局性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及在郑州发生的重大突发案(事)件案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及其治安灾害事故情况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便民措施、改革举措。如遇重特大突发警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将根据情况需要,在现场举行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公布权威信息。 在此次召开的郑州警方首次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会上,郑州市公安局第一新闻发言人李民庆向媒体公布了2003年郑州社会治安基本情况,分析了当前突出的杀人、抢劫、抢夺、绑架等几类严重刑事犯罪的特点、规律,并就普通群众如何预防和应对此类案件作出了警方提示。他还就警方正在开展和一下阶段将要开展的几项重要工作做了简单通报。(完)(来源:新华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