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一轮水价改革启动 自来水厂用水价格大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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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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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水价不会猛升 本报讯《南方日报》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1月1日起施行。1985年实施的《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同日废止。我国水价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老百姓最关心的是,新的水价形成机制对于水价总体水平影响有多大? 源水价格趋升 水利部有关负责人说,新的水价管理办法目的是理顺水价,使之向合理水平靠拢,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会有一个上升过程。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源水价格,在水价构成中比重很低,不会直接造成终端用水价格明显上升。就政策规定而言,水价变化主要体现在工业用水和自来水厂用水上,农业用水价格变化不大。 自来水厂“受压” 对非农供水来说,工业用水价格会有一定幅度上涨,城市自来水厂用水价格会有较大幅度上涨。但自来水厂用水价格目前很低。2001年,全国100个城市水管单位用水价格约每立方米0.22元至0.23元,当时大中城市平均水价已达约1.6元。因此,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给日常水价造成的影响,远逊于城市供水管网改造。 农业水价“保本” 根据新《办法》,农业用水被定位为“特殊商品”,在核定农业水价时不计税收和利润。新《办法》规定按全部供水成本、费用核定水价,比过去价格水平略高。但农业用水将实行统一价格,不再规定经济作物用水水价可略高于粮食作物用水水价。 水利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水价管理办法明确突出了供水成本概念,有利于发挥水价杠杆作用。通过适当提高工业用水、自来水厂用水水价标准,一定程度上将平抑增长过快的工业及城市用水需求。(日京/编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