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李耀祺已被执行死刑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0:04 龙虎网 | |
|
【龙虎网讯】据中新网转引新华网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原香港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海国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耀祺12月29日在海口被执行死刑。 1991年至1997年间,李耀祺利用职务便利,借公司发行股票、实行股份制改造之机,以赠送股票、赚取土地差价款、领取奖金、补贴等形式,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仅“赠送股票”一项,李耀祺个人的北京瑞海公司就占有1244万元;在赚取土地差价款 经海口市中院一审、海南省高院二审和最高法院复核,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耀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者:卜云彤 陈祥军 (来源:中新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