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着给孤残儿童送一分关爱 亲人角色,排队“竞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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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9:28 无锡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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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安宇)昨天,本报刊出我市公开招募孤残儿童寄养家庭的消息后,引起市民的热烈反响,负责接待寄养家庭报名的市社会福利院及市文明办的咨询电话响个不停。堰桥镇的居民从报上看到消息后,一下子就有11人来到市社会福利院报名。这次推出的寄养儿童都是轻度残疾儿童,男女各5名,均为1998年以后出生,其中2002年出生的有5名。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报名参加孤残儿童寄养活动的家庭对寄养活动有着独特的见解。 付出,让人体验一种幸福感前来咨询报名“竞聘”孤残儿童“妈妈”的陈女士在新区一家外企工作,40多岁的她坦言,助养一个孩子,要付出许多时间和精力,需要耐心和毅力。可这种付出能让人体验一种幸福感,看到被寄养的孩子一天天成长,身心状况不断得到改善,不仅能感受到一种母性的喜悦,更重要的是能丰富自己的情感体验。其他几位来咨询的市民也有陈女士类似的想法。 培养自家孩子的爱心提出助养孤残儿童的个体老板蒋先生说,自己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儿子,准备带一个孤残儿童回家。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让寄养的孩子得到家庭的温暖,填补孤残儿童感情世界的盲区;另一方面可以让自己的儿子感受孤残儿童的不幸,培养儿子的爱心和同情心。让自己的孩子与孤残儿童多交流,对培养儿子的良好人格,促进自己的孩子和寄养孩子共同健康成长都有好处。 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困难群体已有助养经验的赵女士说,她以前曾助养过一个生长发育迟滞的孤残儿童,经过两年多的关心和帮助,这个孩子在智力及非智力方面都有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她说,助养孤残儿童,可以引起周围更多亲戚朋友的关注,唤起更多人的帮困助弱意识。只有形成福利事业社会化这样的浓厚氛围,整个社会才会更加人性化。 能否形成“真正的父母关系”? 一些市民提出要和寄养儿童形成“真正的父母关系”,也就是“收养”关系。市民政部门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寄养”与“收养”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寄养是在不变更监护权的基础上进行,寄养儿童进入家庭寄养,由寄养家庭负责养育,被寄养儿童享受政府给予的生活、医疗与教育费用。而收养关系经法定程序确定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不享受政府部门给予寄养孤残儿童家庭的相关补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