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清官骗过十名人大代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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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7:45 华商晨报 | |||
在群众心中,48岁的李德田是个“两袖清风的好官”。 然而就是人们心目的“清官”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介绍贿赂、收受贿赂、挪用公款总额高达89万元。 “好书记”骗了10位人大代表 今年4月,当镇党委书记李德田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批捕的消息传来时,北票市10名人大代表写了请愿函,认为李德田不会有严重的违法行为。 那么,究竟是检察机关错拘错捕了,还是这位“好书记”用虚伪欺骗了北票市十几万群众? “好书记”介绍贿赂50万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份,北票市三环钢锹有限公司经理谭某为了取得一处开发项目,找到李德田帮忙运作。2月26日下午,李德田经过联系,将谭某领到北票市商业局局长段和平(已于今年12月23日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家,谭当着李的面给了段50万元。不久,谭又送给李德田17万元现金,就这样,谭某顺利地揽到了开发工程。 此外,李德田还在2002年5月和今年4月为谭某、丁某两人挪用下属单位现金22万元(已经归还)。 “好书记”一审被判15年 今年11月末,双塔区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德田有期徒刑5年;以介绍贿赂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宣判后,李德田对办案人赵殿杰说:“谭某说,工程完工后,挣的钱我们3个(包括段和平)平分,这些钱少说也得有个几百万。”此外,谭某还为李德田买了一套50余万元的别墅,但还没来得及将手续交给李德田。 直到接到李犯罪事实通报,请愿的人大代表才恍然大悟:李德田这个“好干部”背着群众没干好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