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有“无过错合理怀疑”监督权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1:42 新闻晨报 | |
|
据羊城晚报报道 舆论监督有望在预防职务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初稿中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权作出规定,并明确新闻记者的各项权利。该条例预计将于明年上半年形成草案,并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如能顺利通过,将是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的一次突破。 据介绍,在《条例》的初稿《职务犯罪的监督》中,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权规定为:“新闻记者在预防职务犯罪采访工作过程中享有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配合、支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此外,《条例》在财产申报制度、廉政准入制度等方面都具较强的可操作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