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和内地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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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13:47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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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澳门十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孙兆震)《澳门和内地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今日在此间正式签署,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协议文本上签字。 该项《安排》的文本主要是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入息及资本税务公约》而制定,共有二十八条。其中避免双重征税的目的是避免两地政府对两地居民的同一项收入(所得) 同时,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亦在不动产所得、联属企业、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退休金、政府服务、教师和研究人员、学生和实习人员、其它所得等多个方面订立了税务互惠条款。 有关人士称,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的签订将有利于跨两地运作的企业和个人税负的降低,除直接降低其支付税金外,亦令其运作成本减低、提升竞争力,这将有利于推动两地经贸往来、有助本地公司进入内地市场,也增加了外资来澳门设立公司的吸引力。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签署仪式后表示,《安排》的签订,使跨境经营的纳税人有法可依,对加强两地经济交流和往来具有促进作用,也有助于两地税务部门的交流合作。 内地和澳门特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事宜是透过内地和澳门特区商贸联系委员会机制进行磋商的,澳门立法会已于今年三月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长官签订有关安排。 中央驻澳联络办主任白志健、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以及澳门各商会和有关机构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