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食堂不达标学校不准办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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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09:32 光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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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高建进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对近期学校食堂安全督察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出通知,要求食堂不达标,学校一律不准办学。 据了解,今年9月底,福建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南平、三明、漳州、 针对这些问题,福建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校食堂作为办学,特别是招收住宿生的必备条件,不达要求不得办学;建立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不得将食堂承包给卫生知识培训不合格的经营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