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城豆奶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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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7:36 江南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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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消息昨日上午,备受瞩目的“海城豆奶”案一审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郝国栋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和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郝国栋、郝佳乐、兰松涛当庭表示要上诉。 3月19日,海城市兴海管理区部分小学师生因饮用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发生食物中毒。9月28日,被告人郝国栋、郝佳乐、兰松涛被公诉机关分析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偷税罪和窝藏罪提起公诉。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