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助者隐私权应尊重 专家学者批评有人借慈善活动进行商业炒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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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8:23 东方网-文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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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报记者梁红英 对极少数资助人热衷以暴露被救助人隐私进行商业炒作的行为,教育专家、市慈善基金会办公室主任江晨清给予了批评。他说,居高临下、甚至将资助作为商业手段,并非慈善的应有之义。许多资助人认为,眼看着那些原来无法上学的孩子,因为自己的帮助,能够完成高等教育,并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这一个过程所带来的幸福感受,是任何金钱无法替代的。 江老师还指出,世界上不少富豪,幼年或年轻的时候,也曾经陷入经济困境,现在他们都成了大慈善家,所以,我们应该相信,无论一个学生还是一个家庭,他们眼前的困难总是暂时的。慈善事业不能急功近利。市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马仲器认为:隐私权是每个公民的应有权利,困难人群也不例外。社会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同时,更有义务尊重维护他们的法律权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