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鼓励无偿献血 献血一千毫升用血免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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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8:19 大众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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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12月18日讯(记者 崇真)献血1000毫升本人可终生免费用血,非直系亲属也可享受用血优惠,今天上午,青岛市人大通过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草案)》,以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无偿献血行动中来。 《草案》中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的,本人终生免费享用医疗用血,献血量不满10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本人可累计享受无偿献血量五倍的医疗用血。无偿 《草案》还要求全社会应当尊重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者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参加无偿献血,并为其参加无偿献血提供便利。无偿献血者所在单位不得因其参加无偿献血占用劳动时间而扣发其献血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市、区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区域的公共场所按照规划设立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小学应当将血液和献血科学知识列为学校健康教育的内容。 青岛市卫生局副局长鲍国春告诉记者,这项《草案》从青岛的实际出发,制定了以上比《献血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更加优惠的政策,以更好地鼓励市民积极献血。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编辑:余梁(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