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实收养造成数百“黑户” 民政部门正在研究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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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2:34 大连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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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 马野新 实习生 李秀峰]2003-12-19 01:16 事实收养造成数百“黑户” 民政部门正在研究解决首席记者马野新实习生李秀峰本报昨天B8版以《文盲老夫妻含辛养育弃女》为题,对李淑兰老人收养了孩子却报不上户口,给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的情况进行报道。记者昨天从民政部门了解到,像李淑兰老人这样的事实收养,在我市有数百例,更有人预计有上千例,这已经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民政部门透露,他们正在着手研究解决这个问题,不过同时也提醒市民,收养一定要合法,否则就会给孩子甚至整个家 事实收养数以千计?早在1999年,有关部门就非法收养问题作了一项调查,全市共有400多例。但有人估计,实际数字可能还不止这些,而是数以千计。但不容忽视的是,非法收养,也是事实收养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9年前的一天深夜,李某在妇婴医院的厕所里发现两女一男在神情紧张地摆弄什么东西,然后匆匆走开。他走近一看,原来是刚刚生下的一个小男孩。他觉得挺可怜的,就抱去找大夫给检查了一番,发现没有什么毛病,在别人的鼓动下,就抱回家当成自己的孩子养了。当时也不知道有什么《收养法》,还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后来到公安局报户口时才发现,孩子成了“黑孩子”。要上学了,李某托人,费了好大劲才使孩子进了学校。这还不说,人家一学期300多元钱,他却要花上800多元。李某两口子全下岗了,他说,现在还能供得起,将来实在不行就得让他当兵去了,而当兵还需要户口,但对孩子来说,将来没户口,即便是出差住旅店都住不上,麻烦事才刚刚开始。 民政部门准备着手解决暂且不论这些收养是否合法,所带来的问题已经不容忽视。上海市去年针对这个问题,由发展计划委员会、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出台了一个文件,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解决。其实我市自2000年以来,对符合《收养法》有关规定的收养补办了手续,解决了一些孩子的落户问题。今年年初以来,市民政局的社会事务处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把解决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事实收养问题作为为百姓办的一件实事,并在全市进行了一项普查,还要着手研究出一项解决办法。不过,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不仅仅是民政一个部门的事,他们表示,不能肯定到底什么时候会真正解决。 提醒市民:收养孩子一定要办手续民政部门同时提醒市民,收养孩子一定要合法。根据《收养法》,只有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即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被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收养法》还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而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对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上面的一些条件可以不受限制。总而言之,如有市民捡拾到弃婴,千万不可私自领回家养了。首先需要告知公安机关,由后者出具相关证明,然后孩子送到民政部门。如果想要领养,再提出申请,由民政部门审批后方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