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采取强硬措施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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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0:11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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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省国土资源厅已启动实施包括提高补偿倍数在内的强硬措施,并积极探索多种方式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这是昨(16)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的。国土资源厅再次强调了对我省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政策:人均耕地在1亩及以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低于该征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人均耕地在1亩至0.4亩之间的,每减少0.1亩其两项补偿费倍数相应增加3倍;人均耕地在0.4亩及其以下的,其两项补偿费倍数为30倍。征用耕地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严格按统计部门调查 交通能源、大型水利、水电等项目建设用地,由所在市、县的统计、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对被征土地的产值进行实地调查,不得使用全县的平均年产值数据。 在报送有农转非20人以上的征地报件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以上行文形式,由主要领导签署提出对被征地农民妥善安置的具体说明。对于违法批地、管地、用地行为引发纠纷,在信访问题未妥善解决前,暂停该地区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和土地开发项目立项,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加大信访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中的权重,积极探索多种方式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曲亮 夏先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