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律政司 决定不起诉梁锦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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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07: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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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香港12月15日电】(记者王湛)香港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资深大律师今天宣布,鉴于整体证据未能证明香港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2003年财政预算案增加汽车首次登记税前买车一事涉及故意及蓄意避税,香港律政司决定不向梁锦松本人作出检控。江乐士对此案的结论已获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接纳。 在梁锦松买车一事被香港媒体揭发后,香港廉政公署于2003年3月和4月接到投诉后, 在处理梁锦松一案时,江乐士在慎重全面考虑过有关证据后,并参考2名分别来自香港和英格兰的著名私人执业大律师祈理士、韦尔森的意见后,江乐士认为,断定以“在公职中行为不当”的罪名检控梁锦松是欠缺充分根据的。 作者:记者王湛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