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高压电击伤六龄童三方赔偿77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陈代容记者田富友) 高压电击伤六龄童、受害者索赔200万元的全省最大金额儿童电伤赔偿案(本报曾报道),8日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赔偿六龄童王志强776669.20元,分别由宜宾市江北供电局承担45%,翠屏区安阜街道新房子社承担35%,王的监护人自负20%。

  2002年11月17日,6岁的宜宾男孩王志强因其母周某到宜宾市某医院治病。下午4时许,
王独自离开医院来到翠屏区安阜街道新房子社修建的平房内,进入无人看守的大门,沿楼梯上到房顶平台玩耍,被距房顶约1米左右的10千伏高压跌落式保险击伤,导致王颅顶骨坏死、硬脑膜坏死等,幸被抢救生还,但上肢被电击坏死,医院为其作了双上臂1/3截肢手术。事后因多次协商赔偿未果,王起诉索赔2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宜宾市江北供电局系该10千伏高压线路的产权人,王的损害主要是因房屋距高压线太近而触及高压跌落式保险所致,而事故发生地的房屋始建于1996年并于2000年翻建,供电局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该局已对事故发生地房屋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其监控管理不当是造成王被高压电击伤的主要原因,江北供电局应对王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翠屏区安阜街道新房子社违反规定违章翻建房屋,应当预见所建房屋与高压线过近可能会造成损害,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避免,也是造成王受伤的原因之一,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也是造成王受伤的原因之一。

  一审判决后,原告方和被告方均不服,双方仍在承担责任划分确定和王志强受伤后的费用计算上存在争议,原告方王志强之父明确表示将上诉。


新浪网2003年度新闻评选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结识新网友,短信免费发,就来了了吧!
  柯受良遭车祸 抢救无效死亡 订阅娱乐新闻随时掌握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激情大冒险的滋味
探寻无尽欲望边界
非常笑话
搞笑!与众大不同
过瘾!尝尝就知道
图片
铃声
·[陈奕迅] 十年
·[和 弦] 同桌的你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新浪商城推荐
无边魅力
  • 佛罗蒙吸引异性
  • 男士情趣内裤热
  • 佳能数码相机
  • EOS 10D专业相机
  • s50照相机
  • 市场最新动态
  • 免费注册上网经商
  • 千样数码精品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超级精彩
    爆笑无比
    公车上。女:手移到别处好吗?男:我没勇气再摸别处了…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