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受贿案是否不起诉 人民监督员票决检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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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06:45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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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人民监督员首例监督案在宜昌产生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凯余皓通讯员周泽春李若)5日,我省人民监督员首例监督案在宜昌产生。该市伍家岗区检察院的9位人民监督员,以7:2的票数同意检方对一起受贿案件的不起诉意见。 此前,身为国有某机械厂代厂长的万某,因涉嫌受贿犯罪被依法取保候审。经查,2000年7月,个体经营者余某向机械厂购旧设备后,送给万某1万元表示感谢;同年8月,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某在为该厂代理债务纠纷中,收取代理费5万元,送给万某1万元。案发后,万某退款2万元。 今年10月27日,伍家岗区检察院认为第2笔不宜认定为受贿,万某受贿数额不大,情节轻微,拟对该案不起诉。按程序,不起诉意见提交至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监督评议时,伍家岗区政协主席、人民监督员吴承喜主持监督评议活动。依程序,随机产生的9位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主诉检察官蒋春艳的案情介绍,并从事实、证据、不起诉依据以及机械厂的经济状况、万某行为造成的后果等予以询问。检察官一一作详细回答。 经不记名投票表决,7票同意,2票反对。主持人宣布:同意对万某受贿一案的拟不起诉意见。 随后,检察长马光和依法决定对该案不予起诉,并对万某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据了解,我省定为人民监督员制度全国十大试点之一后,各级检察机关聘请了一千多名人民监督员,尝试以该项制度保护人权、惩治犯罪和监督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