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婚未婚乱填重婚骗婚难防婚姻状况谁来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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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9:38 生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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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未婚乱填重婚骗婚难防婚姻状况谁来证明?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不再要求当事人出具单位或居委会的婚姻状况证明,方便了新人却给婚姻登记机关出了难题:婚姻状况谁说了算? 福建省民政厅负责婚姻登记工作的贾丽芹表示,民政部门由于无法确切地了解当事人 福建省公安厅一位负责同志表示,由于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户籍等是变动的项目,因此公安部门需要根据有关部门的法定证件进行登记。婚姻状况自然应该由负责婚姻登记工作的民政部门来确定。 据贾丽芹介绍,由民政部等部门编著的《婚姻登记条例释义》里面没有涉及到“婚姻状况”。因此,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核对当事人的年龄、性别、出生年月、所辖区和本人照片,婚姻状况则以个人声明为准。 贾丽芹介绍,为了防止重婚和骗婚,婚姻登记人员一般还会要求当事人出示离婚证或者丧偶证明。但令人担忧的是,按照规定,离婚证明或者丧偶证明并非必须提交的证件,也不具有强制性。一纸声明是否具有约束力还有待于实践。 婚姻状况真的由个人说了算?有关社会学家表示,户口簿是法定的身份证明,在婚姻状况依然是“已婚”的情况下,民政部门不应予以登记。婚姻状况需要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协调加以规范化,以避免重婚和骗婚现象的发生。(新华社电)(生活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