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万元工钱7年白条 闽侯竹岐乡村民被欠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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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0:48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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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日上午,福州闽侯县竹岐乡汶州村等邻近村的村民找上了闽侯县竹岐中学,要求该学校支付他们被拖欠7年的工资。村民们为何要向学校讨工钱?是谁拖欠了村民的工钱?本报记者当日赴闽侯采访。 辛苦钱到底哪去了 郑信钗是竹岐乡汶州村人,他手中有一张盖有“闽侯县竹岐建筑公司”印章的“月份工资结算账单”,落款日期为1997年11月18日。账单显示,他所在的木工班组总共被拖欠工资36000元,加上榕东村的冯明松、榕中村的陈庆东等其他近10个班组,总共被拖欠的工资额超过21万元。 据郑信钗等人介绍,1996年闽侯县竹岐中学因生员饱和,教室不够用,决定新建一座教学楼。工程开建时,闽侯县竹岐建筑公司分管本工地的负责人郑宽利对他们说:“此项目是乡政府办实事赶建的工程,因乡政府正在筹集资金,工资可能没办法按月兑现,要等乡政府拨款到中学时,才能发放给大家。” 村民们说,当时参加教学楼建设的基本为附近几个村的村民,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分别为各班组结算了工资总额,但对方以工程款没有到位为由都给他们打了白条,而且这一拖就是7年。 记者注意到,村民们提供的所有的工资账单即“白条”上,都有特别注明“由本工程承包人郑宽利负责付还”字样。 现在仍在闽侯一家建筑企业任职的郑宽利承认,当时他是竹岐中学新教学楼建设的承包者。 郑宽利认为,是乡政府挪用了工程款,才导致他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从1996年到2002年5月29日,建筑公司总计收到工程款421800元,至今竹岐中学尚拖欠他工程款270036元。他与闽侯县竹岐建筑公司两次将竹岐中学上诉到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于2002年11月5日作出终审判决,要求竹岐中学在10日内支付拖欠的270036元工程款,并偿付逾期款利息,但竹岐中学至今仍未执行判决。竹岐中学副校长林金珠说,该校只收到了县财政和县教育两笔总共40多万元的拨款,但都转给了建筑公司。 郑宽利说,当初竹岐乡新教学楼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块:县财政拨款36万元,闽侯县教育局出资10万元及竹岐乡各村人均10元的集资款,但由于村民集资款被竹岐乡政府挪用,导致工程款无法如期到位,而自己拿到的钱当时都已用于购买材料,因此无力支付工人工资。 而竹岐乡目前分管教育的副乡长方宗群则表示,从竹岐中学新教学楼开工建设到现在,竹岐乡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已换了三届,对于建设竹岐中学新教学楼的工程款资金来源并不知情。 劳动局已向县政府汇报 闽侯县劳动局副局长邓杨捷指出,根据劳动法、建筑法有关规定,建筑企业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当事人两年内未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案件已由劳动仲裁部门、人民法院受理的,不属劳动监察部门受理范畴,但劳动监察部门会配合有关部门对此案进行处理。 据邓杨捷介绍,前日下午,闽侯县劳动局专门就此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对此也十分重视,分管的黄小英副县长当天就与竹岐乡政府进行联系,并指示要求县乡有关部门全力配合调查此事,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被拖欠了7年的工资款能尽快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本报记者 陈洋根陈贺) 政府工程 更应杜绝拖欠工资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日前下发《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工作的管理,优先保证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开发项目的监管,确保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来源。 《通知》特别强调,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督,使建设项目能够按期支付工程款,做到不拖、不欠,真正使政府工程成为“示范工程”,起到示范作用,杜绝拖欠工程款的恶性攀比现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