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大权力”逐步政务公开 长沙要建“阳光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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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0:02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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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长沙市又推出加大政务公开的三项制度,即土地行政划拨集体审批制、政府规费减免集体审批制、财政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制,同时对市政工程财务审查制、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和行政问责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并将对行政失误、诉讼败诉及重大损失进行问责公示。 长沙市把政务公开作为制约和监督权力的重要途径,率先建立政务公开中心,并向“ 为确保“事”权、“财”权、“人”权及公用事业收费权的公平、公正、公开,市长谭仲池表示明年将对所有市政工程包括投资、规模、设计、承建一一张榜公示,让老百姓对城市建设享有充分知情权和监督权;还将对制造乱源的审批人统统公布于众,切切实实建立起“阳光政府”。(文/陶小爱)(来源:湖南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