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国有资产当作“福利”发放单位负责人锒铛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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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9:5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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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杭州12月2日电(赵蒋、傅丕毅)公路运管所、稽征所所长和党委书记竟将国有资产当作“福利”发给职工,最后负责人锒铛入狱,公路运管所因单位受贿罪被法院处以罚金。日前,浙江浦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私分国有资产和单位受贿案。 浦江县公路运管所、稽征所在1993年以职工集资款的名义,利用单位自有资产,投资成立了鸿达公司,公路运管所、稽征所党委书记陈炳元任法人代表。 据法院介绍,1993年3月至1997年10月,鸿达公司以支付职工集资款利息的名义,每月向运管所、稽征所职工发放奖金。后在审计局干预下,鸿达公司停止向职工发放利息,改以分红的名义发钱,将公司利润70多万元发给职工。 法院另外查明,2000年11月至2001年2月,浦江县两家运输企业为感谢运管所的帮助并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照顾,先后5次送给运管所人民币共计244500元,经赵冬庭同意,该所予以收受。事后这些款项并未入账,而是直接分给全体职工或以运管所名义为单位职工进行家庭财产保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