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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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7:46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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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岛内用人单位 幅度:从6%提高到8% 本报讯(蒋艺陈相秋)市政府近日发出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岛内(思明区、湖里区)用人单位缴纳外来员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6%提高到8%,缴费基数仍维持最低工资标准。 缴费比例的提高使外来员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总比例提高到16%,缴费总量增加,这一方面是能增加外来员工未来的养老保障,同时也能缩小企业使用本地员工和外来员工之间的用工成本差距,有利于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再就业。同时这一规定只面向岛内企业,岛外企业仍然维持原有标准,这样岛内外企业在用工成本上就有所差别,能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岛内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的服务业,也能促进岛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目前,企业为本市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自今年7月1日起已从16%降到14%,缴费总比例是22%,缴费基数依据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厦门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