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副省长刘克田被罢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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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8:11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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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2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克田因受贿、收受礼金,已构成严重违纪,被终止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11月28日,辽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结束。会上通过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 11月26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依法罢免了刘克田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向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罢免刘克田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 11月25日举行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经过表决,决定免去刘克田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资料>> 刘克田是河北省宁河县人,男,汉族,1951年1月生于沈阳。从1970年起,其先后任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道办事处干事、副主任,中共正阳街道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沈阳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沈阳市计划委员会工业处副处长、副主任;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副书记、大东区区长;沈阳市政府市长助理;1990年8月起任沈阳市政府副市长;1995年2月起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 《华商晨报》供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