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明年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至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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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1:40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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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经省政府批准,福州市将自2004年1月1日起,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8%提高为10%。这是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的。 本次住房公积金的调整,还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也作了调整,即基数为2003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福州所辖各县(市)根据当地财政和经济发展情况参照执行。 据了解,省直和中央属在榕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应提高为10%。中央属在榕单位原先经批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0%的,按原标准执行。 (本报记者 林银来/通讯员/彭莘/张德新/张德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