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枣阳市原市委书记曾宪荣犯受贿罪获刑八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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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1:19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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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樊高新区人民法院日前对原枣阳市委书记曾宪荣受贿案作出判决:曾宪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曾宪荣,男,1957年4月出生于湖北省宜都市,汉族,研究生文化程度,原任中共枣阳市委书记、枣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因涉嫌犯受贿罪,于今年4月17日被刑事拘留,5月2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3年,曾宪荣在担任宜昌县县长、中共枣阳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30.7284万元。(付弘成):(来源: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