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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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8:30 河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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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试点县(市)4个月为5万多人减免门诊、住院医药费用100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张淑会)近日,枣强县张秀屯乡尹村村民王九菊因脑出血在县医院住院治疗,前后共花费13400多元。出院后,她按照有关规定很快就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结算中心报销了6590.8元。 农民看病也能报销费用,这在枣强、曲周、迁安,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今年7月,省政府下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提出7年内在全省农村建立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同时在上述3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项制度对我省这样一个农业大省,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省6700多万人口有70%以上在农村,由于缺乏有效的合作医疗制度,他们难以抵御重大疾病风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还很突出。一项调查显示,我省农民患病后应就诊而未就诊和应住院而未住院的分别为52.96%和53.12%,贫困户中61%是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 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曾探索实行预付减免型、合医合药型、大病统筹型、村办村管型、医疗保险型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的就医负担。但从总体看,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改善乡村卫生医疗条件,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按照这一要求,我省正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 目前,我省试点工作已显示出初步成效。据了解,从7月开始运行至10月底,3个试点县(市)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为128万多人,已参加116万多人;合作医疗基金共为5万多人减免门诊、住院医药费用达100多万元。相关 相关报道见新闻纵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