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规定国有重点煤矿领导每周下井不得少于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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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9:59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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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11月24日电(记者 古文洪)从11月20日开始,河南各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每周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次,其他副职不得少于2次,这是河南省为确保这些煤矿安全“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起职责提出的要求。 河南是全国第二大产煤省,为了吸取江西丰城矿务局“11·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日前召开了省内6家国有重点煤业集团的总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局长等参加的煤矿安全 年末岁尾是当地历史上煤矿事故的多发期,能否圆满完成今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这段时间至关重要。为此,河南省煤炭局要求各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各市煤炭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从现在起到2004年2月底,要减少应酬和外出,集中精力抓好当前的安全工作。如果确需外出,必须经省煤炭工业局党组批准,对不经请假擅自外出者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国有煤矿领导干部下井情况考核,除了明确规定次数外,还要求对领导下井检查情况做好原始记录,省局将随时进行检查。 此外,全省还将以“百日安全”活动为契机,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各重点煤矿和省辖市煤炭部门由主要领导负责,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包矿”责任制;市、县煤炭部门主要领导也要分片包干,对不放心的矿区、煤矿盯住不放,专人驻守,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坚决实施停产整顿,限期不能整改到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完)(来源:新华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