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滋小偷”集中关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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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6:53 钱江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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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蕾 柏建斌 2003-11-24 本报讯经过7天的强制戒毒,14名广西鹿寨籍“艾滋小偷”今天上午被押离戒毒所,前往杭州西湖区警方专门为他们设置的关押地点。这是杭州首次对艾滋病毒携带者犯罪嫌疑人实施集中关押。 社会上还有多少躲在暗处实施犯罪的艾滋病毒携带者?警方打击其犯罪行为后怎样处理?本报读者对此表示出了极大的关注。确实,涉嫌犯罪的艾滋病毒携带者的处置,也成了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的一个难题。 “集中关押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犯罪嫌疑人,这在杭州确是第一次。我们是冒着风险做出这个决定的。”杭州西湖区委常委、西湖区公安分局局长施金良这么说。施金良说,从打击犯罪角度讲,法律并没有对艾滋病毒携带者开“绿灯”,但他们的关押甚至监管,都是客观存在的难题。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还是要给予“艾滋小偷”生活和治疗上的帮助。 在强制戒毒治疗期间,“艾滋小偷”吃饭都使用一次性餐具,每天产生的垃圾和生活废水都经过专门消毒处理并进行填埋。民警还帮助他们理发、从里到外换上了新衣服;并实施24小时严密监视。为了保护自身安全,民警接触他们时都要佩戴两层厚塑胶手套、专用头盔和面具,每个嫌犯的押解都要配备一名以上的警力。 警方面临的问题不仅是经费、看管,还有病毒携带者病发、死亡等“万一”的状况。施金良说,逮捕、起诉会延续较长一段时间。本着对社会负责、依法办案和关爱艾滋病毒携带者的责任,他们将尽力而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