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抢劫15元换来4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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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02:07 齐鲁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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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11月18日讯(记者 崇真)只抢劫了区区15元钱,岛城两无业游民便分别被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四年六个月。 据了解,今年6月14日凌晨1时许,青岛市无业游民张某(女)、王某在该市小港一路某迪厅附近,见两女青年路经此处,张某遂生抢劫恶念,与王某上前对两女青年实施殴打,其间王某抢劫受害人荆某背包一个,内有人民币15元,传呼机一个。二人逃跑时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构成抢劫罪,因二人被擒获后认罪态度较好,故从轻处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由于王某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