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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力报讯 记者从10月29日召开的新疆电力公司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工作会
议上获悉,公司系统每年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造成损失约300余万元,窃电损失
2002年折合金额1748万元。今年1至8月窃电量达6450万千瓦时,折合金额2
451万元。在这次会议上,自治区公安厅、经贸委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严禁窃电的通告》
以及《关于加强反窃电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疆各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供电企业
加强宣传,密切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坚决打击遏制危及电力安全生产的各类犯罪活动。
近几年,各电力 企业和各地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打
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教育为重点,安全防范为基础,实施专项治理为突破口,
因地制宜,取得良好效果。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全区共发生各类涉电案件1065起,损
失1020万元,实际挽回经济损失415万元。昌吉州等地公安机关破获盗窃电力设施案
件17起,打掉团伙3个,抓获30人。乌鲁木齐、伊犁等地电力公司警企联手加大反窃电
工作力度,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其中,准东供电公司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查处
“5·9”和“5·23”两起因盗窃电力设施造成倒杆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案件,在不
到15天的时间里,一举抓获两案的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新疆电力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沙拉木·买买提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地供电企
业进一步提高对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
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工作措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企业利益不受
侵害;进一步做好开展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的活动,努力提高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
电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依靠政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紧密配合,建立打击
防范的协作机制,发挥群众护线的组织功效,群防群治,打好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工作的
战役,为电网安全、“效益年”企业效益的提高贡献力量。
会上传达了国家电网公司陆启洲副总经理在“部分省区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
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新疆电力公司市场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公安处等部门
结合工作职责分别对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部署。自治区经贸委、公安
厅的有关领导到会并对全区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执法机关和供电企业依法打击犯罪,严
肃执法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乌鲁木齐电业局等9家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公司系统21
个企业的主管领导,公司公安保卫、市场营销、机关有关部室负责人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
(记者 杨林 通讯员 蒋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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