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瑞都:刘泰英称收受佣金都是李登辉的"秘密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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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42 华夏经纬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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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11月1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李登辉昨天以证人身份在台北地方法院承认,同意国民党党营事业研究是否要投资新瑞都。被控在新瑞都案中涉嫌舞弊、侵占、失信等罪的国民党前投资管理委员会主委刘泰英,则在庭上指证,投资新瑞都是奉李登辉的指示办理。 据了解,新瑞都案关系高雄县“大湖工商综合区开发计划”新台币(下同)192亿(约 据报道,一份从国民党投管会获得的证据显示,刘泰英曾上呈有关投资新瑞都3亿元的公文给李登辉,李登辉在上面批示“登辉”。对此,刘泰英表示,虽然他管理财务,但是动支的权力都在李登辉,投资新瑞都只是奉李登辉的命令进行。 苏惠珍在审讯后也向记者讲话,认为刘泰英必须负责。她说:“刘泰英今天都不敢说是李登辉交办,非办不可,而是研究办理。”她强调,刘泰英的评估才是国民党决定投资新瑞都的关键。而刘泰英一直否认接受苏惠珍的佣金,他辩称金钱都是企业捐给国民党和李登辉的政治献金;对于这些钱流入刘泰英的人头账户,他则揭露它们是李登辉的“主席秘密账户”。李登辉对于“主席秘密账户”及资金流动的说法一概否认。(来源:华夏经纬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