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瑞都案李登辉闹法庭 强调:字是我签的 事我不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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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20 中国台湾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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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11月12日消息 台北地院昨天传讯李登辉就新瑞都案出庭做证。讯问重点在公文签字实质效力上。在庭讯过程中,由于检方采取交叉诘问,导致李登辉多次动怒,当庭责问检察官话不清楚“诱导”他。而地院外,出现拥李、反李两派人马也数度发生肢体冲突的火爆场面。 检方提出刘泰英强调,“投管会”第56次会议决议建华公司投资新瑞都案3亿元,李登 而过程中,检察官、审判长、李登辉火气都很大,一度因争吵而休息10分钟。审判长认为检察官违反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抗议审判长“不当诉讼指挥”;李登辉则批检察官“时间太多”管这种小事,还数度纠正检察官,并动气要求检察官勿拿报纸写的东西来问他,审判长数度要求李登辉遵守法庭秩序,不要发表情绪性言论。 由于审讯并没有突破,法院决定将继续审理。(佐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