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9月开始,贫困家庭子女书杂费政府"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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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10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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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张英姿 通讯员 王宏山 邱创泓)从今年9月开始,凡具有广州市户口、且持有市民政部门、市总工会发给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或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证”之一的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可享受全部免收书杂费的政府资助。这是前天由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广州市扶助义务教育阶段“持证”家庭学生就读实施方案》的重大决定。 每学年最高可减负800元 按照广州市初中、小学生“一费制”标准,学习费用分为书本费和杂费两部分。小学的书本费是170元,杂费是336元,初中的书本费是320元,杂费是480元。该方案的实施将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减轻经济负担506元至800元。对全市初中、小学持证困难家庭学生所需书本费的资助已经从今年9月开始付诸实施。 据统计,全市200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持证家庭的小学生12868人、初中生7687人,分别占全市在校小学生和在校初中生人数的1.6%和2.2%。其中,从化市和增城市需补助的学生数占全市需资助学生总数的73.96%。按“一费制”收费标准,每学年政府共需出资1266万元。 前三年以市级出资为主 补助困难学生采取各级政府负责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办法进行。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03年秋季入学开始,实行三年,以市政府和市教育基金会出资扶助为主,各区、县级市出资为辅。第二阶段从2007年秋季入学开始,以区、县级市扶助为主,市政府和市教育基金会出资为辅。这样安排是因为从今年起,各区、县级市将集中资金,重点解决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和中小学布局调整。2007年后,各区、县级市教育重点建设工程基本完成,有一定资金用于扶困助学。 确保专款足量发放到位 《方案》强调,专款务必由学校按“一费制”发放标准,足量落实到每一个持证学生。 对市民政局已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尚未发给“广州市城镇居民或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以领到有效持证的时间开始给予补助。对这一部分困难家庭学生,该方案已按市民政局提供的资料,做好了资金来源安排,待市民政局发证后,即可发放补助。(日京/编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