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免除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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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20:08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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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11月12日电广州市政府11日通过了《广州市扶助义务教育阶段“持证”家庭学生就读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广州市今后每年将出资1266万元,按广州市初中、小学生“一费制”标准扶助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除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的学杂费。“贫困家庭”是指具有广州市户口,且持有市民政部门、市总工会发给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或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或“特困职工证”的家庭。 按照广州市初中、小学生的“一费制”标准,学习费用分为书本费和杂费两部分。小学一学年的书本费是170元,杂费是336元;初中一学年的书本费是320元,杂费是480元。实行《方案》将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减轻经济负担506元至800元。据统计,广州市200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持证”家庭的小学生达12868人,初中生7687人,分别占全市在校小学生和在校初中生人数的1.6%和2.2%。每学年全免“一费制”费用,小学需要资助651万元,初中需要资助615万元,共需资金1266万元。 据悉,对初中、小学“持证”困难家庭学生所需书本费的资助已经从今年9月开始付诸实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