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另一种“死”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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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3:37 南京《周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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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讯 世界上恐怕没有什么行当是零风险、零伤亡的,记者当然也不例外。11月8日是记者节,这天《北京青年报》发表长篇调查报道,这个题目为《干记者原来挺危险》的精确新闻说,在京沪穗三地展开的统计结果显示,58.4%的被访者认为记者行业属于高危职业;65.5%认为保险公司有必要推出“记者险”。
干记者原来挺危险,首先就是人身安全问题。美国保护记者委员会曾统计,2001年全球共有37名记者因工作丧生,其中有8人在采访阿富汗战争中丧生;2002年全球共有19名记者因工作而丧生,因为这一年全球冲突减少。2003年的数字还没有出来,但数字不会小,在美伊战争中,就有十多名记者丧生;11月2日《法制日报》报道说,俄罗斯伏尔加河畔的托利亚基是个“记者死亡城”,自2000年以来,这个城市有13名敢仗义执言的记者或办报人惨遭暗杀,其中《托利亚基评论》两名主编相继遭暗杀。除了致命的死,还有伤。11月3日在衡阳特大火灾事故现场,有4名新闻记者为采访在大火中受伤,其中一人伤势非常严重,极有可能会下身瘫痪。 记者为了不辱使命,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是,有些记者却有另一种危险,另一种“死法”,“死”得很难看。今年9月,新华社发布的一则消息让人瞪大了眼睛: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山西繁峙矿难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其中有4名记者是新华社驻山西分社的。 记者身后有媒体,媒体曝光是一种公有权力。但有些记者把公权化为私权,以曝光相要挟,向采访对象索要钱款。这种事情,真正揭露出来的恐怕只是冰山一角。一些记者对新闻界以权谋私的现象早已见怪不怪,当自己成为行贿的对象,便即“笑纳”;当自己抓住曝光的机会,立马“伸手”。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青年报》的调查报告说,59.2%的被访者认为,现阶段的记者对自己的职业使命“完成得一般”;84.2%认为现阶段记者亟待提高的是“职业道德”。我国目前还没有《新闻法》或《记者法》,记者的自律、记者的职业道德铸建在“无法”的情况下“无奈”地凸显了出来。比如部分记者拿红包现象,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可以跟部分医生的红包一比:记者拿到的红包里头的数量不见得比医生的大,但涉及面同样较广。记者的红包不是很受人关注、没有引起更多的“民愤”,是因为它不像医生的红包那样属于“趁火打劫”。但是,少数记者缺失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对记者本身而言,追究构成这种现实的制度环境是什么,并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就拿上面提到的那11名受贿的新闻记者来说,“金元宝”遮住了“新闻眼”,矿主用钱堵了记者的“嘴”,性质严重的特大事故于是被弄成了“2死4伤”的小事情。发矿难财的受贿记者被严肃查处了,如此“死”法,“死”得的确难看。 相关专题:南京《周末》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