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地税局出台规定 个人欠税超5万在媒体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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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01:28 北京娱乐信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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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 (记者 贺文华) 针对此前市地税局出台的“欠缴税款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昨天,该局又出台了新的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最为关心的欠税数额和相应的公告方式。这一办法将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市地税局这次出台的欠税公告试行办法规定,当发生欠缴税款时,单位欠税人欠税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欠税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县地税局在税务机关 相关人士透露,此举是为了加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欠缴税款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足额入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