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办法》乱配眼镜罚他三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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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8:12 哈尔滨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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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消息用不合格检测设备配的眼镜不仅无法矫正视力,还会严重伤害眼睛。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出台了《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12月1日起,眼镜制配、成品眼镜、配镜验光等若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的检测设备,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 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经营单位,将建议工商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