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也不能拖供热的“后腿”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07:59 大连日报 | |
|
本报讯(记者仇宝红)一年一度的供暖期即将到来,由于今年我市仍沿袭传统的供热制度,因此,热费收缴又成了眼下的热点问题。昨天,记者从大连市供热费收缴暨清欠恳谈会上获悉,今冬明春,我市城市供热形势非常严峻,欠缴的巨额采暖费将直接影响我市今冬明春的供暖工作。 据了解,今年我市应收热费6.5亿元,截至目前只收缴了1.37亿元,收缴率仅达到了2 据市供热办的统计数字表明,目前一建、辽宁特钢、盛道、仪表、水产、大起集团等18家欠费大户总计欠费7615万元。在恳谈会上,辽宁特钢、仪表集团等企业纷纷表示,一定要竭尽全力筹措资金,确保今年热费不欠缴,同时有计划地还上陈欠金额。记者从会上了解,对于历年拖欠的取暖费,市政府要求必须在10月30日前交清,当年应交缴的取暖费要在11月15日前交纳70%,年底前交纳90%;对于交纳取暖费不积极、推诿、搪塞的单位,新闻媒体将给予曝光;对于拖欠取暖费10万元以上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准出国,单位不准买轿车,违者将按违纪处理;市建委将配合法院加大强制执行采暖费的力度,可拍卖欠费单位领导的小汽车,以偿还所欠的取暖费;房屋互换或交易应有供热单位交费证明,对于欠费单位不予办理房屋买卖互换手续;房屋动迁时,应交齐陈欠热费,否则动迁部门将在动迁补偿金中扣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