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银公司原副经理被控贪污受审 两被告法庭反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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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03:22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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沆瀣一气贪污85万白银公司原副经理在兰州受审 100万与“二十一冶”签定协议 1986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第一建设公司白银指挥部(以下简称“二十一冶”)承建白银公司基建指挥部的白银铝厂工程,1989年8月完工试生产,1992年竣工决算。 1994年初,白银公司基建指挥部与“二十一冶”签定协议,由白银公司基建指挥部付给“二十一冶”承建白银铝厂工程费用100万元,“二十一冶”按要求返还白银公司基建指挥部85万元。据此,“二十一冶”办公室副主任项某按照公司总经理张某的安排,起草了内容为白银公司基建指挥部支付“二十一冶”85万元的虚假协议书一份,双方盖章后,同年元月11日,方良国签了“经研究按100万元包干使用”的意见,同日,“二十一冶”财务处处长陈某根据张某安排,让“二十一冶”财务科科长慕某到白银公司基建指挥部财务处取走100万元支票,并将100万元工程款发票和收据交给基建指挥部财务处做帐。 85万元打回指挥部 1994年2月2日,方良国从“二十一冶”财务处将其中85万元,分别以25万元、10万元、25万元和25万元打回基建指挥部的“三产”单位怡康工程部、彩扩部、兆丰公司和白银区二建二十七队,并将上述4个单位的收据留给“二十一冶”财务处作帐。 用该款购买家电器等物 25万元打入怡康工程部,方良国安排姜某转入怡康工程部在农行营业部另设的隐秘帐户。同年3月,何玉洲与方良国商量用此款购买家电,以共己用。 同年4月5日方良国根据何玉洲的安排,给兰州军区长城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办理了收款人为“王坚铭”、用途为“会议服务费、接待费、文具备品费”的22万元汇票一张,要求购买家电、像机等商品。5月,方良国从长城公司拉走尼康F4照相机一架、33寸松下彩电一台,LD影碟机一台等电器用品,放在自家使用。 同年6月,何玉洲从长城公司拉走了5套M-959健吾音响等商品,将其中四套健吾音响和尼康FM1照相机等物据为己有,将三套音响分别给了3个子女,并和儿子给方良国家送去一套健伍音响。 之后,王坚铭将剩余商品送到白银公司何玉洲办公室,并将广州、深圳的发票在何玉洲办公室交给方良国。帐内剩余33万元,被方良国提取现金22万元,余款11万元由方良国安排姜某与帐内其余款项个人购买了国库卷。 60万元去向何处 10万元打入彩扩部后,1994年,彩扩部负责人魏家宝分3次提走现金10万元,并且将凑齐的10万元现金一次交给何玉洲。 25万元转入兆丰公司,何玉洲安排兆丰公司会计赵某将该款存入建行营业部隐秘帐户。1994年2月15,何玉洲让赵某转给白银市鑫合加工厂10万元,由该厂负责人取得现金后交给何玉洲;后赵某将余款15万元于同年2月71995年5月3日分6次提取现金后,交给何玉洲。 转入白银区二建二十七队的25万元,方良国安排李某为其在银行暂存,待用时给付。李某以其妻王某名义存入白银区信用联社四龙信用社一年后,因李某欠贷款未还,被四龙信用社划转。之后,方良国多次向李某催要,李先后给方良国现金10万元,其余15万元至今未还。 何玉洲、方良国伙同“二十一冶”建设公司共同贪污100万元,何玉洲分得476500元,方良国分得373500。 庭审实录法庭内焦急等待 原本定于当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的何玉洲、方良国贪污案,结果由于方良国押于榆中县看守所,路途较远,开庭时已经到了10时30分。 尽管天气渐冷,庄严的法庭内,一大早已经坐满了前来旁听的人,其中何玉洲、方良国的家属也坐在了人群之中,眼睛不停地望向审判庭的进口处,焦急地等待着自己被告的到来,一种久违的目光显得有点忐忑不安。 何玉洲当庭翻供 10时30分许,审判长、审判员及其国家公诉人以及相关人员陆续走上法庭。法锤音落,审判长宣布将两名被告带上法庭,法庭审理开始。 第一个受审的是何玉洲,当国家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何玉洲立即反驳道:给子女的3台音响是个人花钱买的;至于转入4家单位的钱,纯属诬告陷害。还有虚假协议,我根本不知道。 两被告法庭反目 方良国在庭审中,却说自己所干的所有事情全部是经过何玉洲同意后才做的。法庭中,昔日的两个伙伴,今朝却变成了“仇人”。 人老眼花 与以往被告席上多为年轻人的情形不同,受审的两个被告人都是白头翁。下午14点左右,法庭继续开庭,被告人在带出来时,头不时向旁听席张望,还不停地点头打招呼。法庭进入出示证据阶段,首先有由公诉人出示证据,公诉人出示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一建设公司白银指挥部二十一冶经理关于此案的证词,说明所签定合同简单笼统,100万元属于不正当支付,同时也证明了赃款去向,并出示了有关的书面证据、购货清单。还有兰州长城科技文化服务中心的经理王建中以及他们雇员,何玉洲的司机等多方面的证词,说明了何与方转过的各笔款项的去向、用途。15时左右,公诉人刚宣读完有关证词,何玉洲便辩解说,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很多内容不真实,当审判长问什么地方有问题时,他又说现在自己头有些昏,具体的记不清楚。被告人方良国说,里面关于他的10万元,没有证据说明是他拿的,他根本没有拿过,关于2万元的现金和1万元的国库卷,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证人出庭作证 本案公诉方申请多名证人出庭作证,经合议庭允许后,证人王建明出庭作证,审判长宣读了有关的条文法规,证人签了保证书,证人以问答的形式向法庭着重说明了何玉洲与他认识的全过程,以及何交给他的22万元的银行转帐支票的详细经过。后面又有两名白银公司的职员出庭作证,他们重点证实以前何玉洲和方良国跟他们往来的一些事实。 当证人离开后,记者发现何玉洲的双腿一直发抖。 控辩激烈 进入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庭审证明被告人狡猾抵赖,态度十分不好,被告人利益熏心,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何、方二人的行为严重损坏党的形象,影响国家经济建设,对社会产生极恶劣的影响,被告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何玉洲的辩护人在进行辩护时指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缺少要件,因此她认为法院不应采信。此时,方国良十分的激动,他把右手高高举在头顶,表示抗议,被审判长止。 案件背景 案发竟然出具假证 1994年11月6日,何玉洲以出国购礼品为名,从下属的“三产”兆丰公司借走现金5万元。1996年4月23日,兆丰公司注销,何玉洲对此款未予归还。1999年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在白银公司稽查时,调查中,何玉洲慌称此款用于出国购买礼品和送给业务单位,并找程某和郑某出具假证。至今对此款不予归还。 从1999开始至2001年,在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和省纪委、省检察院调查期间,何玉洲搜集有关调查情况和调查材料,并找王坚铭、赵某、郑某、程某等人串供,让其作假证。 破案后部分赃物追回 案件发生后,经过追查分别从何玉洲子女家中扣押了赃物健吾音响二套,因其中一个儿子将健吾音响卖出,退赔赃款2.3万元;从方良国家中扣押松下33寸彩电一台,健吾音响一套,夏普影碟机一台,松下摄象机一台,奥林巴司相机一架,尼康F4像机一架,尼康像机镜头二个。 何为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为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罪。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贪污罪如何量刑 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个人贪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脏,可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记者廖明)(来源:兰州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