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赔偿金由保险公司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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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06:2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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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 傅艳)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已正式批复了该厅《关于在全省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请示》。有关方面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筹备工作,近期将面向各保险公司举行正式招投标。一待全省医疗机构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参保后,因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将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做能使医生放下包袱尽最大努力抢救患者、开拓创新;万一发生医疗事故,也能确保患者应得经济补偿的尽快实现。 具体《医疗责任保险条款》将经有关专家评定、省卫生行政部门择优认可,并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后执行,设计《条款》并被采纳的保险公司将承担全省医疗责任保险。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后并不意味着医疗机构就可“高枕无忧”,凡是上年度曾经发生过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医生本人,第二年参保时上缴的保费将大幅度上升,这将成为医务人员加强自律、自觉提高业务能力的动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