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德镇一土地诈骗疑犯落网 案件引发质疑5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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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4:24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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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14日电(记者曾曦)不久前,景德镇市珠山公安分局根据市土地部门的举报,破获了一起土地诈骗案。随着犯罪嫌疑人琚金生等人落网,他们的犯罪事实也逐渐显露出来。目前,由于琚金生等人的诈骗引发的刑事、民事案件已有27起。令人意外的是,部分受害群众了解疑犯的犯罪事实后,相继对政府5个相关部门提出了质疑。 2002年上半年琚金生和景德镇市土地部门签订了一项351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琚金生被捕后,另一些诉讼案便陆续发生了。从8月起,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区法院共接到起诉他和另一位网上在逃人员胡建华的民事诉讼案件25起,总涉案金额800多万元。这些案件起诉的原因尽管不同,但是,都和他们开发的一栋楼盘“通发公寓”有关。这栋楼在开建之际就已将其中的七层抵押给了景德镇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之后,他们采用低价签合同,不到房管部门备案等方式将楼盘预售出去,接着又以按揭方式把已出售的商品房和店面再次出售,从而获得了银行、消费者第三、第四次按揭款、购房款。该楼盘的一些店面被抵押或出售达四五次之多。 目前,尽管由于琚金生、胡建华等人的诈骗引发的刑事、民事案已达27起,但是还有受害者陆续往公安机关报案或到法院起诉。随着琚金生更多犯罪事实的暴露,受害者开始质疑景德镇市政府工商、城建、规划、土地、房管等5个相关部门。 琚金生在他的土地诈骗、房产开发活动中,大都假以中外合资南昌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的名义进行。但是,该房产公司却坚决否认他们在景德镇有分公司,所谓分公司是假冒公司。他们委托律师查过工商部门的发证和年检材料,发现不少材料连公章都是伪造的。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房屋开发必须经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向城建、规划、房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但是琚金生等人却仅凭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有关材料申报,获得了包括通发公寓等项目的开发手续。在整个报批过程中有关部门对琚金生一路开绿灯。 景德镇市土地交易中心一位姓肖的负责人说,现在看来通发公寓是一栋违法建筑。就是到目前为此,该处土地从来就没有作为商品房用地对有关单位出让过,更没有向琚金生发过土地证。景德镇市房产局在没有土地证、没有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却发出了一张给南昌某公司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连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土地局交易中心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在走访部分受害单位和个人时发现,受害者多表现出对一些事情的迷惑不解。受害者江先生说,我们买房子一辈子也可能就是一两次,买房之前都是慎而又慎,我们不仅查看了有关部门发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还专门到房管等部门咨询、查问,得到的答复是:手续齐全。有的部门工作人员甚至说出了让我们放心买房的话。“到底谁在骗我们?”另一位购买了门面的林先生说,对琚金生的所作所为,我们也怀疑过,后来我们之所以买房子是因为看到了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各种证件。(完)(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