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检察机关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小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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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0:21 法制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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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检察机关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小记 本报记者孙继斌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记者近日随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筑法执法检查组在江苏省苏州市了解到,近年来,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在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方面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办法。 自1998年建筑法实施以来,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建筑领域的腐败现象展开坚决的斗争,查处了一批建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中,他们发现此类案件有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权钱交易多,贿赂案件比例大;二是犯罪主体多元化,“一把手”犯罪占了较大数量;三是犯罪涉及环节较多,窝案串案较多;四是作案手段多样化,涉案金额较大。 对此,近几年他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预防工作: 个案预防。张家港市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逐步确立了个案预防“五个一”工程,即:责令犯罪嫌疑人写一份检察建议书;与案发单位共同举行一次案因分析会;提出一份检察建议书;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定期搞好回访工作。“五个一个案预防工程”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国检察机关中推广。 专项预防。就是针对重大建筑工程开展专项预防。今年,苏州大学要在工业园区征地3000亩,投资16亿元,建造新校区。为了防止建筑工程中职务犯罪的发生,苏州大学和苏州市检察院经过磋商,决定检校联手在苏州大学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在苏州工业园区建造综合实验楼,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苏州市检察院经过共同研究,制定了综合实验楼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实施方案,联手预防建筑工程职务犯罪的发生。 系统预防。就是在与建筑领域相关的行业开展系统预防。今年以来,苏州市检察院与苏州市建设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在2003年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定了四个主要活动,即:举办一次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举行一次预防工作研讨会,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