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三六九促销:无保质期“奖品”天天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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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2:03 重庆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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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每逢3、6、9日,购物5元以上就可抽奖。面对南岸区迎龙镇新山城超市诱人的奖品(绝大多数是食品),刘小姐却难以下咽:这些奖品要么过期,要么没有生产日期,要么离过期只有数天。 昨日正逢“6”——6号,中午11:30,记者驱车赶往迎龙镇佯装购物。发现一袋没有标识生产日期的完达山奶粉,超市工作人员蒋小姐介绍这是奖品,买足一定钱数的东西就可 超市业务经理李正伟对此称,奖品都没有过期。但的确有些奖品都接近保质期,这些奖品在流动过程中即使是有,也是“工作失误”造成。至于没有生产日期,是乡镇的超市卖得慢,产品更新也慢。有时候食品包装袋上可能有灰尘,工作人员在擦拭的时候,把喷墨绘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擦掉了。他保证:没有生产日期的产品绝对“不会过期”。但当记者告诉李经理,有人证实该店的奖品确有此事时,李称:“如果有人吃了中毒,该啷个办就啷个办!” 事实真这么简单?曾在该超市所属公司做过管理人员的张盟(化名)告诉记者:按以往新山城超市惯例,即将过期、已过期的货品应撤离柜台。9月19号以来,老板改变了“主意”,开始了购物中奖活动:比如维维豆奶,即使过期几天,豆奶粉的气味、外观也无显著变化,放在柜台上卖,肯定卖不动,怎么办?就拆除标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外包装,把里面一袋小包装的豆奶,作为“安慰”赠送给未中奖消费者,一来消费者看不到生产日期,二来让消费者感觉到“实惠”:按市价算,一小袋豆奶,大概值8角钱。只用花5元钱购物,运气“好”的,可以中特等奖:价值30元的两瓶蜂蜜。 昨日,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化田接受采访指出,不管是正常销售,还是作为奖品赠送,消费者拿到手的食品,必须要标明生产日期,确保是在保质期内。否则就构成违反《食品卫生法》要件,商家因此要受到行政、经济处罚。(邹辉)网络编辑:孔祥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