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定市给予对插手干扰农村换届选举的机关工作人员党纪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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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4日11:33 河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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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铁、周青文)为确保乡、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近日,保定市委出台文件,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干扰农村换届选举工作,对违反此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保定市委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村换届期间,插手乡、村政务,特别是干预或幕后操纵农村换届选举的;为自己亲戚朋友找关系、走后门、找位子、拉选票,干扰和破 保定市委还要求,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伪造事实、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以及其他手段,故意破坏选举工作的,绝不姑息迁就,从严从重处理。对非党工作人员、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有干扰乡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行为的,也参照本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 |




